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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设老年医学科须具备这些条件 国家卫生健康委

据国家卫生健康委数据,截至2018年底,中国60岁及以上人口已达2.5亿,老龄化发展迅速。为满足老年人对健康服务的需求,国家卫生健康委频频下发文件布局老年医学科建设。

近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公开《老年医学科建设与管理指南(试行)》(下称《指南》),明确有条件的二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要开设老年医学科。

想开就能开?得先满足这些条件

《指南》规定,设置老年医学科的综合医院应当取得相应的诊疗科目资质,科室名称为老年医学科。有条件的二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要开设老年医学科。

老年医学科主要收治患老年综合征、共病以及其他急、慢性疾病的老年患者。

设置老年医学科的综合医院应当具备与老年医学科相关的科室设置,包括重症医学科、医学心理科(室)、营养科、麻醉科、外科、内科、妇科、肿瘤科、中医科、康复科(室)、药剂科、检验科、医学影像科、输血科(室)等。

科室如何设置?

按照《指南》,在运行设置上,老年医学科应当设置门诊诊室、病房、综合评估室。床位数应≥20张,每床净使用面积应≥7㎡,床间距宜≥1.0m,卫生间面积宜≥4㎡。病房设置标准符合国家规定。老年医学科门诊、病区及相关公用场所应当符合老年患者活动场所及坐卧设施安全要求,执行国家无障碍设计的相关标准。

在人员配备上,老年医学科每张病床应当配备医师≥0.3名,配备护士≥0.6名。老年医学科医师配置应当确保三级查房制度。鼓励有条件的医院配备康复治疗师、营养师、心理治疗师、临床药师等人员。

如何开展诊疗工作?

《指南》明确,老年医学科应当以老年患者为中心,采用老年综合评估常规模式、共病处理模式和多学科团队工作模式,对老年患者进行医疗救治,最大程度维持和恢复老年患者的功能状态。

为实现老年患者的连续治疗及全程化连续照护,《指南》提到,老年医学科应当通过医院与社区卫生中心、医养结合机构、护理院等中长期照护机构建立固定联系,可进行定期远程会诊、联网培训,并与基层双向转诊。

老年医学科医师除本病房患者管理和门诊工作外,应当参与其他学科的老年医学工作,如高风险老年患者术前评估与围术期管理、会诊等。

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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